中心簡介
通識教育目標
本校通識教育之規劃,與本校辦校理念息息相關。本校於112年5月由台灣鋼鐵集團接手,以培育產業型、企業型典範科技大學為目標,以「數位轉型」、「永續發展」為特色人才培育重心。本校重視人文與科技之整合,希望在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的同時,也能藉著校園環境、通識教育課程以及多元化人文活動,來涵養與增長學生的文化底蘊,而能與其專業技術相結合。通識教育重視培養現代公民所應具備的基礎能力,以及校訓「剛、圓、勤、儉」所楬櫫的愛人、敬事、與社會環境和諧共榮,具備實踐社會責任之能力。在上述通識教育理念下,本校通識教育目標有下列六端:
(1)培養公民素養,關懷生命、環境及社會。
(2)增進語文與資訊能力,奠定專業學習之基礎。
(3)培養自主學習、問題思辨與解決的能力。
(4)增強人文藝術涵養,提升數位應用的創新能力。
(5)推動社會責任教育,實踐永續發展的理念價值。
(6)發展全人教育,達成理性、感性兼備的人生。
組織及行政運作
(一) 通識教育委員會
由下列人員組成:
(1)當然委員:由校長、副校長、主任祕書、教務長、各學院院長及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擔任。
(2)推選委員:由各學院各推選一位精熟通識教育理念教師及通識教育中心各組各推選一位教師擔任。
(3)校外專家:由通識教育中心推薦若干校外通識教育學者專家,陳請校長擇聘三位擔任。
主要職責:
(1)訂定通識教育理念。
(2)規劃通識教育發展方向。
(3)審查通識教育之重要規章及計畫。
(4)複審通識教育之課程規畫。
(5)審議其他本委員會之重要議案。
(二) 通識教育中心組織
負責本校通識教育及共同課程之規劃與授課、通識教育之研究及共同課程之發展,以及成立通識教育論壇之相關事項。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各項業務;另置職員若干人,負責處理中心各項業務。